1、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欠款法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是指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5、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6、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欠款法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是指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7、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8、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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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法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而且债务都是由公司来进行承担,但如果是法人使用不合法的程序导致公司欠债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法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从而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欠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欠款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组织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它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必须合法。
例子: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条例》的规定,烟草由国家专营,非国家专营组织,不得成立从事烟草经营的法人。
(2)法人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例子: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基金会,必须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这是法人开展活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一般而言,“财产”是对企业法人的要求,“经费”则是针对非企业法人而言的。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必须具备法定的最低财产限额。
例子: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4条中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但须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法》第78条第2款)。
对于非企业法人而言,它们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由于它们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法律上没有规定其应有的具体经费数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拥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区别于不同法人的标志,法人的名称权是财产性的权利,除了享有专用权之外,还可以转让、出卖。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和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总称,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同类别的法人,其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法人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例: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执行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
法人的场所指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点。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场所,它是法人从事经营以及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
法人的场所与法人的住所不同。法人的住所只有一个,而其场所可以有多个,如分支机构的场所也属于法人的场所。我国《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人就是属于公司承担诉讼主体的人,而且法人对于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需要有任何承担的义务,债务只要是属于公司的债务,那么就可以让公司来进行偿还,但对于法人也要确保这份债务是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债务首先就要认定好才能更好的处理。
只要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完全,且资产独立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实有资产为限来清偿,这正是有限责任制度的精髓,不可能追及股东个人财产。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欠税金、劳动者工资和社保金优先支付,有抵押债权优先清偿,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公司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1、公司不还公司欠款法人需要承担如下责任: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有证据证明该欠款系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股东因重大过错导致的,应当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7、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对外欠款,公司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从这一方面来看,公司欠款是由公司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该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出现了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况,则该法人需要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该法人出现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